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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农、法皆仇也 (第1/2页)
陈县,县寺旁的一排整齐院落,当中一户。 此处乃是配发给县吏的住所,按照张鹏如今的职位,是可以享受有单独院落的待遇的。前堂办公,后面休息,地方虽然闭塞,但总好过租房住。 吴广醒来的时候看到天光大亮,揉着眼睛起床,看到外头已经是日上三竿。睡饱倒是睡饱,就觉得腹中响如擂鼓 “这位大兄,用饭,用饭。”陈胜招呼吴广道。 案上有藿羹,还冒着热气,向来是刚做好不久。吴广忍不住咽了口口水,却有些踟蹰,不知道该不该和这两个人一起吃。 “你瞅啥,赶紧吃。晌午时俺大兄就回来嘞,他有话问你。”硕一屁股坐下,叉着双腿,端起碗就唏哩呼噜地胡吃海塞。 看到这铁塔般的汉子竟然毫无礼数地箕坐,吴广皱了皱眉,但他也真是饿了,加上毕竟在人家的一亩三分地,所以也规规矩矩地跪坐下,甩开腮帮子就吃起来。 陈胜端着自己的饭加入,见硕也不拿箸,而是用手扒饭,便一巴掌排在后者的手上,将备好的箸递了过去。 吃食要用箸,这可是张鹏定下的规矩,硕也不敢恼,只得将手上的汁水用嘴嘬干净,再用箸往嘴里扒饭。 吴广闷头吃饭,却将这一切看在眼中,又见陈胜坐姿很正,不由得高看了一眼,心道这个小丈夫倒是还不错,比自己身边这厮强多了。 吃完之后,硕负责收拾餐具,陈胜则带着吴广来到正堂等候,见此处无人,吴广不禁奇怪地问:“怎么没见到上吏。” 陈胜笑道:“大兄昨天半夜才回来,今天一早去县寺办差。” 吴广闻言,顿时觉得很不好意思。在他眼里,秦吏就没有一个好东西,可是如今从爱岗敬业的角度来看,也不得不佩服这帮人。秦戎能窃取天下,可能也和这种办差的态度有关吧······ 无聊之下,陈胜就陪着吴广说话。两个人一开始还有些尴尬,但没多久就熟络起来。吴广本就是剑豪游侠,正是陈胜一心崇拜的人。而陈胜不久前也曾在郡内游历过一段日子,两个人很快就找到了彼此都认识的人,共同话题很多。 日中时分,张鹏果然回来了。见到吴广,就先把一个布囊递给他。 吴广打开一看,自己的东西都在里面,连剑也被追了回来。 在所有的失物当中,吴广最在意的便是这把剑。作为阳夏有名号的剑豪,秉承的就是剑不离身和剑在人在,结果自己竟然被一群盗贼夺去了剑,这不得不说是奇耻大辱。如今张鹏送回佩剑,吴广心下感动,郑重稽首道:“多谢上吏相助!” 张鹏一把将其扶住,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本就是为吏的职责所在。”说完,他开玩笑道:“吾等若是视若无睹,还会受罚啊!” 吴广也点点头,秦律的确有这样的规定:若是有人行凶,距离百步之内的路人如不加以援手,应罚二甲。也就是说,在大秦,见义勇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张鹏盯着吴广看了一阵,这才问道:“昨日县令盘问汝友人是谁,汝无法作答。吾观尔非奸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