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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崭新的早晨 (第3/3页)
跑的都知道,一直坚持跑下去还相对比较容易,跑了一段停下来再继续上,不管生理还是心理都比较挣扎。沿着村道跑不了半公里,马肃已经气喘吁吁的了,比先前一口气跑两个多公里还累。 就一百七十八公分的身高而言,八十三公斤只能算体重超重而不能算肥胖,但是对马肃来说,肚子、手臂和屁股的赘肉让他感到一种负担,不仅仅是肉体,更有一种精神上的懒散和软弱,健康很重要,而坚强的意志不管对高考还是以后的人生都至关重要。与其说这是一种减肥,不如说是一次磨练意志的机会。 因此此时越接近体能极限,马肃就越要坚持,这具身体虽然比较臃肿,但是胜在年轻,比较容易调整。第一个早晨头十五分钟在跑,中间十五分钟喘着慢走,到最后十五分钟一起慢跑的时候,感觉肺像被冷空气扎出无数个孔。第二天和第一天差不多,第三天大腿开始酸痛了,头十五分跑得都很痛苦。 今天是第四天,大腿还带着一点酸痛,但是跑起来这点不舒服就被远远甩在了身后。空气很好,冷冷地钻进肺里,一点一点消耗着他的体力,他却没打算让自己停下来。靠着多年晨跑的经验,马肃努力调整气息,找到自己最适应的节奏,呼气,吸气,心里默念一二三四。 真怀念十年以后的智能手机,app一下,跑步总里程,总的配速,每公里配速都清清楚楚,现在就只能瞎跑。大学四年马肃压根没想过跑步,工作四年之后突然被腰间的赘肉吓到,开始漫长的跑步生涯,每天晚上八点半跑到九点半,从开始的三公里一路拉长到九公里。每个礼拜坚持三四天,刚开始很痛苦,后来就乐在其中,还认识了不少跑友,节假日有空就组织个环湖跑,感觉还挺不错。之后因为晚上要跟黄伟一起健身,跑步就相对比较少,时间也从晚上该到了双休日早上八点到九点。 村道向西大概一公里左右,然后折道向南,差不多一公里之后,再往东500米左右,就到了马肃出发的那条水泥弄堂。一圈下来差不多四五公里,第二圈的速度明显就慢了许多,日头也越升越高,自行车和摩托车开始在村道上快活地奔走。 第二圈跑完,马肃缓步走到村民广场,也就最近这几个月,本来长满野草野树的一口野河,连着周围一圈荒地,小湖被填平,浇成整块的水泥地,摆上小区里最常见的那些健身器材。马肃把腿搭在横杠上,做着拉伸。 跑前的准备活动很重要,但是马肃刚开始跑得不快,让自己的身体从睡眠状态复苏,进入运动状态,这本身就是热身运动,跑后的拉伸更值得注意,尤其马肃这样跑了四十来分钟将近五公里的人来说。一来防止乳酸堆积造成的肌肉酸痛,二来就是舒展肌肉,以免肌肉过分堆积,拉不出线条,变成一块又短又硬的死肉,看着挺结实,其实没啥用。 广场就在马肃家后门,周围住着的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长辈。果然,马肃还没拉几分钟,大门正对着村民广场的卢墩村第二生产队队长老姜家有人走出来,是老姜的老婆,马肃没等她开口,抢着跟她打招呼,“阿姆,早啊,吃过早饭了吗?” 阿姆是海岩人的叫法,就是伯母的意思。两家隔着也就百十步路,拐上七八个弯怎么也能有点血缘关系。 “吃过了。“姜阿姆也不是第一天看到马肃跑步了,慢悠悠地走过来,说道,“又在锻炼身体啊。你们家妹子到底去哪里,定下来了没有,我怎么听说马泓要去市一中啊?” 这个问题她前几天已经问过一次,那时候老爸马文在场,就替马肃答了,当然不会像老妈何巧芝那样没遮没拦,不过就乡里间消息传播的速度,显然姜阿姆是听到了风声,这时候马肃马泓志愿也填了,所有事尘埃落定,就没必要遮掩,笑着说道,“本来打算去合川的,结果排在她前几名的一个同学要去延州上高中,就空了一个市一中的名额出来,正好马泓轮上。” “运气这么好?”姜阿姆小眼睛闪着亮光,满脸怀疑的神色,“正好就轮到她。我就说嘛,这个小女孩满脸福相。这一次你爸妈神气了,一个秀安一个市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