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十七章:你的相机呢? (第1/2页)
张思语正要变换自己的位置,突然发现天赐冲自己来了一个非常温和的微笑。那微笑是如此的英俊、帅气,看得她不禁痴了。 突然间,她又发现,他以极快的速度向前夺下二五仔手中的刀。速度非常的快,一阵眼花,不知道插到哪里去了。 然后又看到他好像抬起了脚,恍惚间,就发现二五仔已经躺在地上了,地上一滩血迹。至于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她也没有完全看清楚。总觉得自己如同在梦中一样。肢体的动作永远跟不上自己思考的速度,那感觉就像一个深深的梦魇。 不过这个梦魇之于她其实并不可怕,估计最害怕的应该是对方的人吧。 因为在这个梦魇当中,天赐就像一个天兵神将一样的无敌和强大。联想到自己的意中人竟然是如此的勇猛无敌,而且还是一个超级帅气的大暖男。 呵呵???想想就开心。 好吧!张思语又不务正业了,脑筋又开小差去了! 至于对面最郁闷的人,非二五仔莫属了。明明是自己瞅准了机会,拎起匕首想给对面的少年来个背后一刀的。 论时机,自己完全是处于上风。 哪知道无端冒出来了一个女孩子,硬生生地隔在了中间。 令其心里面猛然的一个咯噔,瞬间愣了一下。手里面的匕首刺向张天赐的速度也陡然的降低了一些。心里面竟然打起鼓来,要继续刺吗?毕竟是那个小子太可气了,但是好像跟这个女孩子没有关系吧。无端地伤了这个女孩子,好像有点不合道理。 好吧,这个时候张天赐真没想到二五仔会有这么多的心理变化。一个混混,刀口舔血的邪恶歹徒,竟然会在这个时刻愣神,还在思考什么合不合理。 额滴神啊!说出去谁信啊! 思想打岔的时间也仅仅是片刻的功夫,瞬间二五仔就恢复了邪恶的本色。阴冷着脸,目露凶光,紧握着刀把,正了正刀头,对准张思语的后背,嘴角浮起一股诡异的笑容,直直地刺了过去。 “妈的,管你是男是女。只要是挡老子办事,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去死吧,你??????” 二五仔不是第一次杀人,但是每次杀人的时候都感到非常地刺激,那种自己能够掌握别人生死大权的感觉令他非常的兴奋。 而他每次杀人都会选择用刀子。他特别鄙视用枪杀人,因为他觉得杀人是一个艺术。应该用心去欣赏,用灵魂去体验。特别是当刀子捅入的一瞬间,那种从对方身体传来的一阵抽搐,如同一股玄妙而刺激的电流一样,令他神魂颠倒,为之神往。 而死者喉管中发出的沉闷的声音,被他视为世上最完美,最动听的神之乐章。会令他的肾上腺激素激增,全身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 所以,他跟很多的恶人不一样。其实绝大多数的人是非常害怕杀人的。而二五仔,说白了就是一个变态杀手,极度地嗜好杀人。他甚至能从杀人中获得常人所体会不到的极度快感。 二五仔的双眼紧盯着挡在张天赐面前的少女,联想着等一会儿这样一个美妙的尤物会经自己的手而变成一具美妙绝伦的尸体,内心不禁极度地兴奋起来,嘴角激动得都有点抽动了,大脑已经开始幻想了。 突然发现面前的目标瞬间没了,然后那个可气的小子竟然像鬼魅一样的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还没有弄明白怎么回事,就感觉自己手中的匕首没了,随之传来的不是内心的恐慌,而是菊花一紧。 对,就是菊花一紧。 因为他感觉自己好像做了一个梦,梦中那个小子的速度简直是残暴的级别。而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