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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第2/2页)
歌,音箱和功放都必须安排取电插座。 对于电,曾仕湖是懂一点的,初中物理就有学过,有做过实验。虽然没有实操过什么,但是农村家庭的明走电路实在太简单了,这个应该难不倒他…… “妈,你把那粑粑搞好就烧水杀这只野鸡了哦,我还从没吃过呢!” “那你不会杀嘛!我还要一会才能做好。” “我不敢杀,还是你来吧,我帮你烧开水吧!” “好!那你烧水吧,等水开了我就杀!” 生火烧着水之后,曾仕湖又去打量了一下这个战利品。说真的,这只野鸡真漂亮,头上的毛色黑里透紫,而且紫得发亮,身上的毛色金黄中夹着白花,尾巴毛很长,像清朝辫子戏里面皇帝赏给有功之臣戴头上的什么“单眼花翎,双眼花翎。” “鸟啊鸟,你说你光长得一身那么漂亮有什么用,为了吃几粒玉米就进了圈套,被人抓住了任人宰割,我今天可要狠心下杀戒了,我也学林振翔说的,用你的漂亮尾巴羽毛来给我敲警钟,以后自己别因为一口饭也中别人的圈套,你这条鸟命只能做牺牲了……” 曾仕湖边观察着这只傻鸟,边在心里默默地念道。而在未来的十几年的经历当中,曾仕湖也见识了很多人类中的“傻鸟”,为了“几粒玉米”,飞蛾扑火般的扑入各种圈套,被人“宰割”。不由得让曾仕湖想起一句孟子说过的话:“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 如果说,对于那条6.6斤的大过山风,曾仕湖心里除了害怕之外,另外有的就是像遇到敌人般的愤怒。大蛇当径,欲啮人。当时的情况是,如果曾仕友没去,曾仕湖和林振翔两个跑,绝对是最坏的选择,因为人在山上是跑不过蛇的,跑看起来是最安全的生路,其实是死路。所以最好的选择是拿起棍子和它以命相搏,这个选择看起来最危险,但其实是条生路。人拿着棍子打蛇,蛇未必就能咬到自己,而且就算被咬到中毒死了。用几年后流行的爱国主义小说里主人公李云龙的话说就是: “哪怕是遇到天下第一剑客,明知是个死也要亮剑,狭路相逢勇者胜……就算技不如人,败了也虽败犹荣。” 而对于第一次去秋哥那里吃的那只美味“九杠尾”呢,曾仕湖心里大概仅仅是有那种一闪而过的:“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的一点点“恻隐”之心。 但是对于那些被白德雷抓回家做菜的“山麻拐,”曾仕湖却似乎有无限的同情。人家在山沟里好好的,没碍谁没惹谁,也不会伤人咬人,伤害庄稼,或者伤害家里养的任何畜生鸡鸭。就算是被电筒的高亮度强光照着不会动不会逃,在曾仕湖心里也是因为动物向往“光明”的“理想”。就算是中圈套也是因为追求“光明的理想”而中的圈套,情有可悯。而“山麻拐”在被杀时那种无力的反抗更是让曾仕湖无比震撼……蝼蚁尚且偷生啊,再卑微的有生命之物,皆恶死而乐生…… 眼前这只漂亮的“蠢鸟”呢,曾仕湖却感觉无比的鄙视和讨厌。空长了一身漂亮的外表,却懒惰不长脑。难道山上就找不到别的食物了,为了吃几粒不用自己努力去寻找的现成食物,把自己命都送掉了,马拉个币的,死了活该,如林振翔所说,留在“鸟界”也是拉低“鸟类”的智商,杀来吃了给别的“智慧鸟”总结出来做个反面教材,也算是它“牺牲”的一点点作用…… 当然,以上这些都是脑袋过于活跃的曾仕湖犯神经病般的想法…… 饭菜快做好的时后,“半仙”也回家了,因为是中秋,没啥地方可去,所以他倒“狗工勤”(意思是正常该做事的时候不去做,该休息的时候偏要去做)去砍了一担柴回来。挑柴到半路中途休息的时候,他就听村上人说他儿子拿了1500块钱回家了,哪里还用得着他辛苦出去砍柴来卖这种话。当然,“半仙”兄也会冠冕堂皇的说出:“只要还能劳动,60岁,70岁都还应该出来做,有一份热就要发一份光。切不可坐家里堂前卖老,要小孩们养,”等话。 “爸,回来了,中秋节还去砍柴啊?” 曾仕湖见“半仙”回来后,开口跟老爸打了声招呼。 “嗯!你知道我是空不住的,在家没事干不去砍柴闲在家倒闷得慌。仕湖,听说你们每个人得了1500块钱回家,是真的吗?” “是真的,给弟弟寄了1000块,存单还在我这呢,你要不要看看……” “不要看了,存了就好……菜熟了吧,那我先烧香供奉天地祖宗,等供完放了就鞭炮就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