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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七节 最后的古代人 (第2/3页)
真思考过这种可能。就算詹建华容不下自己,我可以再次进入沉睡状态,成为一枚新的干缩人头,一枚遗传孢子。他终究会老去,面临死亡,到那个时候,我再醒来,步入这个陌生的世界。 因为我们是同类,来自历史的同一个时间段。 夜风带来了干燥寒冷,吹散了天浩的感慨,卷走失望。 身后传来天狂沉重的脚步声。 他手里拎着一颗带血的人头:鹿庆东双眼睁圆,惊骇恐惧永久固定在那张脸上。大张的嘴里有一颗木塞,几颗暴露在外的牙齿被挤压着离开原位,脖颈断口边缘带着少量皮肤,应该是用刀斧之类的武器从肩膀上砍下,然后用力撕扯造成。慢慢滴着血,包括一些半凝固状态的液体,在屋子与天浩之间连成一条鲜红色小路。 天狂把抓在手里的人头举高,以便让天浩看清楚。这动作使他臂膀外侧三头肌绷紧膨胀,显露出令人羡慕的力量曲线。 “他说他不是这儿的人。我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天狂瓮声瓮气地问:“老三,这家伙的尸体该怎么处理?” 不等天浩回答,天狂建议道:“我觉得还是不要浪费。鹿庆东跟别人不一样,他是王子……大人物啊!则啧啧啧,这样的机会可不多,以后说出去,咱们磐石寨的兄弟也脸上有光。” 有身份的人平时很少劳作,他们皮肤光滑,肌肉细腻。 “架个火堆,烧了吧!”天浩淡淡地吩咐着。 别开玩笑了,鹿庆东的尸体怎么能随便处理? 天知道他的遗传细胞有没有在鹿庆元尸体内部留下新种子? 干缩人头就是最好的例子,如果将尸体随便埋了或分散,说不定以后还会出现更多的詹建华。 也许只是猜测,但是天浩不敢冒险。 最好的办法,就是一把火将尸体烧成灰,一了百了。 高温是消灭菌体的最佳手段。 木架很快搭建起来,中间夹杂着散碎的沥青。高贵的鹿族王子被劈成碎片,从身体到毛发一丝不漏,全部放在架子上。 天浩手持火把,在众人目光注视下,点燃了熊熊大火。 对外,他宣称鹿庆东在逃跑中被杀,为了给予鹿族王子足够的尊敬,特地举行这场火葬。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是一个时代的终结。 我很孤独。 但我再也不用面对同一时代自己人从背后刺来的匕首。 …… 半个月后,雷角城。 国师巫彭与雷牛族长同时被浩浩荡荡押解入城的鹿族战俘惊呆。 前天就收到从磐石寨紧急送来的消息,知晓了这次战乱的全过程。按照原定计划,国师巫彭昨天就应该结束对雷牛部的视察,今天一早离开雷牛城前往野牛部落。为了亲眼看到急报中提到了数千名俘虏,他特意改变行程,专门留在这里耐心等候。 身材高大的牛伟邦精心打理过头发,编成几十条细长的辫子。发梢部位用打磨光滑的钢制珠子卡住,只要身体晃动,这些漂亮的金属物件就会相互碰撞,发出“叮呤当啷”的清脆响声。 很有文明时代嬉皮士的味道,如果把身上的皮袍变成黑皮夹克,配上一副墨镜,与那个时代的飞车党没什么两样。 “这么多的鹿族人,他究竟是怎么办到的?” 狂喜、震撼、惊愕,当然也少不了深深的嫉妒……复杂心理在牛伟邦脑海里纠缠,他不顾一切从多名侍卫簇拥下大步走出,抓住距离最近的一名鹿族战俘,不由分说,狠狠扯下对方的左臂,看到了一块拇指大小的鹿角形状刺青。 各部落的成员都会用刺青来表示身份。牛族和鹿族的角、鹰族的翅膀、虎族与狮族用牙和爪子……孩子出生,这项工作由所在城寨的巫师负责,永远跟随一辈子。 国师巫彭比牛伟邦要仔细得多。他看了一眼那名鹿族人胳膊上的刺青,微微颌首:“所有人全部脱掉衣服检查,看看其中有没有混进来充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