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吹尽花不开_第五十四章 秘史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五十四章 秘史 (第2/3页)

果才彻底平息。

    但从那之后,苗人几乎是被禁止进入中原的,而且绝不允许进入。皇宫里对巫蛊之术恨到极致。

    “我父亲说,那几年边界上抓了很多很多人,无论是巫师还是蛊婆,没有一个有好下场。听说他们被抓走之后,饱受极刑,死得很痛苦,所以至今,苗人都不太愿意提起那段历史。”

    “那你可记得,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荼宛仔细想了想,掐指一算。“现在应该有十八年了,十八年的时间,七七八八算下来,正是他母亲死的时候。”

    乳娘临死前的眼神,父亲看他那诡异的样子,还有师父偶然流露出欲言又止的模样,每一处都在告诉他,也许荼宛的猜测是正确的。

    他的母亲就是那个死去的苗女,人人避讳他的身份,都不喜欢他。

    但让轩曜感到不理解是,“我已被赶到南华山上,皇帝如此厌恶我,我根本不可能有继承皇位的资格,对于我那些兄弟来说,是最没有威胁的。他们为何还要杀了我?大哥甚至不惜千里迢迢,派人到南疆来诛杀我,这又是为何?”

    荼宛摇摇头,不明所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个人知道的东西有限,我只能探查出这么多。”

    “轩曜你告诉我。你要想回去吗?也许你母亲的事另有意外,她可能是被人害死了,你会不会想回去给她报仇?”

    杀母之仇不共戴天,这里面有很多轩曜不知道的事,若是一般人,大概无论如何都忍不下这口怨气。

    但轩曜轻轻摇头,没有要报仇的意思。“且不说我现在自身难保,就算我能够活着,完好无损回去,我也不想回去为她报仇。”

    “为何?”

    轩曜亲吻一下荼宛的额头,淡淡道“皇宫是天下最危险的地方,牵一发而动全身。他们既然可以隐瞒我这么多年,想来并不愿意让我知道此事。”

    但如今,又偏偏刻意来追杀他,显然很害怕他回去,害怕他知道些什么。

    “说句大不敬的话,不说我是否有这个能力,我的母亲,很有可能就是那个对我下蛊的人。她是唯一一个生活在京城的苗女,除了她,不会有第二个人能对我下这样的蛊。”

    “连我母亲都不想我好好活下来,我何必要去为她报仇?我在这里这么久看,到的最重要一件事,就是中原人跟苗人关系复杂,有无数的爱恨情仇。弄不好我回去报仇,就要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到时候,会死很多人。宛儿你说,为了一个要杀死自己的母亲去报仇,从而害死无数的人,这样做有意义吗?”

    荼宛摇摇头,却又道“也许她有苦衷的,也许下毒的人并不是她,也许这里面,还有你我想不到的事情,若是你错怪了她,你不会怨恨自己吗?”

    将荼宛揽在怀中,感受她的柔软与温暖,轩曜并没改变想法。

    “乳娘临终前跟我说,让我好好活着,不要去沾惹皇宫里的事,也不要去追寻真相。失去的人不会因此活过来,活着的人,却会因此陷入更大的痛苦。”

    “那时候我不懂,现在想,如果她说的是正确的。那我想,乳娘根本不希望我去报仇,哪怕她知道,我母亲可能是被冤枉的。”

    “宛儿,如果没有遇到你,我或许会因为一腔愤怒冲进皇宫,质问父皇。可现在我不想了,我想和你好好活着。”

    人生有很多值得去做的事情,在遇到荼宛之前,他从没有感受过活着的快乐。

    “既然我有幸遇到你,我就不能舍掉这份快乐。我不想让自己再次陷入痛苦,报仇血恨,或者其他什么我都不想要。你会不会嘲弄我冷血无情,会不会觉得我懦弱无能,连杀母之仇都不敢报,连伤害自己的人都没有力量去对付?”

    荼宛摇头紧张道,“才不是这样,我一点都不喜欢你妄自菲薄的样子。你是这世上最好最好的人,我知道你是不想乳娘难过,你不想揭开这个秘密,是因为知道它会让很多人痛苦。”

    它带来的腥风血雨,会要了无数人的命,从古至今,凡是牵扯皇家秘辛,少不了一场腥风血雨,无数杀戮。

    “你说的对,这样不好,像我们这样的人能活着,能活得逍遥自在一些,就已经是上天的眷顾。我们不应该放下一切,莫要沉迷在痛苦之中。”

    “我娘也说,人生在世,爱应该比恨更重要,难道要因为恨蒙蔽了眼睛,伤害爱你的人吗?让爱你的人,因为你担心害怕,夜夜不能安睡吗?那样也太残忍,太愚蠢。”

    轩曜心暖,忍不住低头亲吻她一下,“宛儿真心懂我,是,我在山上多年,最明白的一个道理就是,爱其实比恨更重要。我见过很多人,因为不甘心,因为心中的恨意,生生将世间最美好的部分从自己的身边剥离,后来就算得偿所愿,其实也活得行尸走肉无生趣。”

    若是时日不多,他只想把剩下的光阴,与荼宛长厢厮守,每一刻都和荼宛在一起。

    他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无所谓的事上,更不想把时间浪费在那些与他不相干的人身上。

    “宛儿,谢谢你懂我。”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那一切都不重要。只要宛儿在他身边,只要宛儿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