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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男人尊严 (第1/2页)
明月、秋菊、美酒、螃蟹,他记得,明朝初年便出现了考究的吃蟹器具,被称为蟹八件,由此可见螃蟹在明朝还是很受欢迎的! 诗仙还曾为此作诗:蟹螯即金液,糟丘是蓬莱。且须饮美酒,乘月醉高台。 若是往后发展的好,且有机会的话,他甚至想要将下南村,乃至西平县变成稻蟹之乡。 只要此法可行,县里必定鼓励,这可是白白送来的政绩啊! 沈康捻捻衣袖,接着道:“我还想在稻田里面养蟹。螃蟹以杂草和害虫为食,有助于稻田生长,稻田又供养了螃蟹,待到稻谷成熟,螃蟹也肥了,一箭双雕。” 沈成这一次可没迟疑,螃蟹长在水里,在水稻田里自然也能养活,既然作了梯田,那螃蟹也养得。 螃蟹价贵,只有大户人家才吃得起,只要养得活定能大赚一笔! 沈成点点头道:“小三脑子真聪明!”他由衷的夸了一句,大手一挥从银子堆拿出一百两道:“这些给你和老二念书用,无论怎么样都不能动。” 读书真好! 沈成太高兴了,自家的孩子才念了两天书,就能想出这么多好办法来,这就是读书的好处! 沈康长舒一口气,终于不用埋银子了... 这时候,沈昌才注意到,沈成手边放着一个小小的布包,他下意识的去拿,一边问道:“爹,这是啥?” 沈成伸手去拦他,脸色微微涨红,似乎想要把东西藏起来一般,道:“啥也不是...小孩子家家,不要乱碰大人的东西。” “哦。”沈昌有些莫名其妙,撇了撇嘴坐回原处。 “啥东西,还不让人看?”沈王氏笑着去拿,沈成本想夺过来,却是没抢过她,待沈王氏打开布包,他一扭脸道:“矿上不知怎么,今儿做了肉食...我累了,去歇着了,你们娘儿几个吃饭吧。” 说完,他大踏步,似逃也般的挑开门帘,走了出去。 沈康抬眼看去,布包里面是一个粗瓷小碗,碗里放着凉透了的猪肉炖菜,另有一个整个儿的白馒头,和多半个掰开的馒头。 矿上的活计都是要使力的,所以每日午时会供应一顿饭,看样子,沈成午时只吃了半个馒头,好菜都带回了家,没舍得吃。 从斗倒村长到今日,无论是三百两银子,还是方才那一番高谈阔论,沈康都伤害了这个家中唯一的顶梁柱的自尊心。 他让这个高大的男人,感觉自己无用。 九岁的孩子,能有这么大的能耐,让家里的日子一点点好起来,直至如今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可是这个惯于憨直少言的男人,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矿上出卖体力,将好吃的饭菜省下来,带给妻儿。 沈康可以想象,当沈成满心欢喜的将饭菜放在布包里面,是多么的小心翼翼,忍耐着严寒空腹做工,是多么的喜悦,将饭菜带回家来,是多么的具有成就感。 沈康一时间脸色通红,他卖弄着自己的小聪明,却忽略了一个男人的自尊心。 沈王氏一时间也明白了怎么回事,抬头看了一眼门帘,略微蹙蹙眉,转而笑道:“宁娘,收拾桌子开饭,我去看看你爹。” 沈宁乖巧的点点头,沈王氏走出门去,她转手揉揉沈康柔软的头发,微笑着道:“发什么怔,快帮我端饭去。” 这一句话,比什么安慰都要管用。 沈康心里却很沉重,他勉强的笑了笑,随着沈宁出门去。